為進一步督促承租人落細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,完善安全管理組織構架,切實提升承租人經營場所消防安全“四個能力”,2月7日下午,名城公司副總經理約談冰甌館負責人,就試營業(yè)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專題教育培訓。
培訓會上,名城公司分管負責人詳細解讀了《安全生產法》中與生產經營單位安全職責相關的重要條款,重點宣講了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項規(guī)定》,要求承租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,配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,做好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,完善相關管理制度,切實履行好營業(yè)場所安全生產主體責任。
會后,公司專職安全員就滅火器、消防軟管卷盤(消火栓)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進行了示范講解,部分員工進行了實操演練,通過培訓,進一步提升了相關場所的消防安全能力。